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6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立案受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未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和可再生能源补贴款177,763,050.02元及相关延迟付款违约金暂计7,549,056.87元(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涉及的未支付股权转让款和代收代付的可再生能源补贴款预计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下属控股公司于近日收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及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通信托”)对公司及相关下属控股公司提起民事诉讼,该案已于近日被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国通信托为原告;被告分别为:被告1:深圳万润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润新能源”)、被告2:平陆凯迪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陆凯迪”)、被告3:阜新市凯迪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新凯迪”)、被告4: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合称“四被告”;第三人: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生态”)。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主要诉讼起因
2023年6月12日,凯迪生态与万润新能源分别签署《关于平陆凯迪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之股权交易协议》《关于阜新市凯迪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之股权交易协议》(以下合称“《股权交易协议》”),分别约定平陆凯迪、阜新凯迪100%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条件、可再生能源补贴款的处理等内容。《股权交易协议》签署后,万润新能源按照协议约定履行股权转让价款支付等义务,向凯迪生态支付平陆凯迪、阜新凯迪股权转让价款合计410,000,000.00元,占股权转让价款总额的92.47%;平陆凯迪、阜新凯迪已分别收到《股权交易协议》中约定的代收代付可再生能源补贴款合计144,373,050.02元。因双方对《股权交易协议》的履行及相关权利义务存在争议,万润新能源认为凯迪生态未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万润新能源根据《股权交易协议》对应由凯迪生态承担的金额进行扣除和暂扣。2026年5月,万润新能源及平陆凯迪、阜新凯迪收到凯迪生态《债权转让通知书》,凯迪生态将上述《股权交易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价款、可再生能源补贴款及相应从权利、附属权利一并转让给国通信托。
(二)主要诉讼请求
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1向原告支付欠付的股权转让价款33,390,000.00元及延迟付款违约金,请求判令被告4对被告1的前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请求判令被告2向原告支付剩余可再生能源补贴款89,673,734.20元及延迟付款违约金,请求判令被告1对被告2的前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请求判令被告3向原告支付剩余可再生能源补贴款54,699,315.82元及逾期支付补贴款违约金,请求判令被告1对被告3的前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请求判令本案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诉讼费用由四被告共同承担。
三、判决或裁决情况
本案目前被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尚未开庭。
四、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自2025年11月披露《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与仲裁事项。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万润新能源、平陆凯迪及阜新凯迪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本次诉讼涉及的未支付股权转让款和代收代付的可再生能源补贴款预计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通过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履行诉讼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前述指定媒体登载的信息为准。
六、备查文件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传票等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2日